各航空公司退废票规定 (此规定仅供参考,最终以航空公司规定为准。)       
废票的要求:
  1、出票当日可提交废票,废票手续费10元/张.   2、非当天起飞航班在供应商下班前20分钟提交废票申请;   3、当天起飞航班在飞机起飞前2小时20分钟提交废票申请;   4、特殊产品订单废票规定根据出票条件而定。   5、 金鹿废票:编码里有多个人的订单,不能分开提交废票申请。 6、 厦航B2B废票:厦航起飞当天所出B2B票,无法作废。
特别提醒:凡是客票中备注了不得退票的,退票只退税费。
国航CA
2011年8月1日出票起开始执行
舱位 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费(每次) 备注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前取消定座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取消定座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前取消定座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取消定座
F 头等舱 免费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升舱:
代理人可办理。方法:【1】BSP-ET票: 重新出一张票,新出票的行程单复印件附在原票后,原票申请全退 【2】B2B票:直接在国航B2B网站里补差【3】.姓名错误不能免费换开,按退票处理.

变更子舱位(不改变舱位等级)
1)高舱位改低舱位,按自愿退票处理.
2)低舱位改高舱位,补收实际舱位票价差额。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同时进行,则只收取实际舱位票价差额。子舱位变更后如需改期,按子舱位变更后的舱位规定执行。
3)A与A1,M1与M,H1与H,K1与K,L1与L,Q1与Q,V1与V之间的舱位变更,需补齐差价,例如:M1变更至M,K1变更至M,Q变更至M1,需补齐差价。

 

注意:此升舱客规仅供参考,以代理人权限为准,升舱换开前请咨询客服或者提交改签申请待审核后再做处理。

A
C 公务舱
D
Z
J 100%
Y 100%
B 90%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M 88%
M1 85%
H 80%
H1 78%
K 75%
K1 73%
L 70%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40%退票费 收取20%变更费 收取30%变更费
L1 65%
Q 60%
Q1 55%
G 50%
V 45%
V1 40%
E/U 4折以下舱 只退基建、燃油费.不得签转改期

团队票退票规定:

团体旅客自愿要求退票,按下列规定收取退票费:
1.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
2.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以内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30%的退票费.
3.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以后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前,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
4.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5.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团体旅客要求退票,分别按本条第1.第2或第3款的规定收取各航段的退票费.
(二)部分团体旅客自愿退票
部分团体旅客自愿要求退票,除客票附有限制条件者外,按下列规定办理:
1.如乘机的旅客人数不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按"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2.如乘机的旅客人数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1)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应按团体旅客原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票款总金额后,再扣除"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如客票部分未使用,应将团体旅客原付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该团体已使用航段的票款后,再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未使用航段票款总金额及"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客服电话:4008-100-999
航空公司 舱位 折扣 自愿退票 变更 备注
东航
适用于2010年9月20日(含)起销售,2010年10月31日(含)以后开始旅行的客票
F 150% 免收退票费
免费变更(B-S舱不得签转) 1、退票手续费计算后四舍五入至个位,且不得低于最低退票手续费50元人民币;

2、换开:姓名错误不能免费换开,按退票处理

3、升舱:需到航空公司营业部办理,客票由低舱位改高舱位而换开客票时,须在签注栏内标明原订舱位的退票手续费,即"退票手续费XXX元",办理换开客票的退票时,按票面显示的退票手续费收取

4、BSP升舱换开:必须是正常舱位的单程机票,两张票名字、证件、行程一致,升舱费大于变更费,原编码飞机起飞前两个小时必须取消编码,不能成为误机状态。
注意:此升舱客规仅供参考,以代理人权限为准,升舱换开前请咨询客服或者提交改签申请待审核后再做处理。 5、可提交升舱补差,以供应商审核后为准。
C 130%
Y 100%
儿童  
B 90% 按票面价5%收取,不低于50元
E 85%
H 80%
L 75% 按票面价10%收取,不低于50元
M 70%
N 65%
R 60% 按票面价20%收取,不低于50元
S 55%
V 50% 按票面价50%收取,不低于50元 变更按Y舱价5%的收取,不低于50元 (不得签转)
T 45%
W 40%
G 35%以下 不得自愿退票 不得签转变更
K 特殊运价 按相应舱位退票办理 变更按Y舱5%收取,但不得低于50元
X 提前预售特价 3月1日起执行 收取票面价的80% A.仅限X舱同舱变更 B.需要在原订航班起飞前7天前执行,且公能改至7天之外的航班 C.计算原理:若新旧客票X舱价格存在价格差异,差额少补多不退。另外每次变更收取100元变更费
Q 散客联程舱位 3月1日起执行 在票面订座舱位开放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一次,如需各项舱变更,按照新的订座舱位与客票实收经济舱舱位价格的差价补收票款 客票未使用,旅客要求退票的,必须按全程客票退票处理,不得对其中任意航段提出退票,按全程退票的50%收取自愿退票费;客票部分使用,扣除已使用航段经济舱30折运价后,按80%收取自愿退票费。
东航客服电话 021-95530
航空公司 舱位 折扣 自愿退票 变更 备注
上航
适用于2010年9月20日(含)起销售,2010年10月31日(含)以后开始旅行的客票
F 150% 免收退票费
免费变更(B-S舱不得签转) 1、退票手续费计算后四舍五入至个位,且不得低于最低退票手续费50元人民币;

2、换开:姓名错误不能免费换开,按退票处理

3、升舱:需到航空公司营业部办理,客票由低舱位改高舱位而换开客票时,须在签注栏内标明原订舱位的退票手续费,即"退票手续费XXX元",办理换开客票的退票时,按票面显示的退票手续费收取

4、BSP升舱换开:必须是正常舱位的单程机票,两张票名字、证件、行程一致,升舱费大于变更费,原编码飞机起飞前两个小时必须取消编码,不能成为误机状态。
注意:此升舱客规仅供参考,以代理人权限为准,升舱换开前请咨询客服或者提交改签申请待审核后再做处理。 5、可提交升舱补差,以供应商审核后为准。
C 130%
Y 100%
儿童  
B 90% 按票面价5%收取,不低于50元
E 85%
H 80%
L 75% 按票面价10%收取,不低于50元
M 70%
N 65%
R 60% 按票面价20%收取,不低于50元
S 55%
V 50% 按票面价50%收取,不低于50元 变更按Y舱价5%的收取,不低于50元 (不得签转)
T 45%
W 40%
G 35%以下 不得自愿退票 不得签转变更
K 特殊运价 按相应舱位退票办理 变更按Y舱5%收取,但不得低于50元
X 提前预售特价 3月1日起执行 收取票面价的80% A.仅限X舱同舱变更 B.需要在原订航班起飞前7天前执行,且公能改至7天之外的航班 C.计算原理:若新旧客票X舱价格存在价格差异,差额少补多不退。另外每次变更收取100元变更费
Q 散客联程舱位 3月1日起执行 在票面订座舱位开放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一次,如需各项舱变更,按照新的订座舱位与客票实收经济舱舱位价格的差价补收票款 客票未使用,旅客要求退票的,必须按全程客票退票处理,不得对其中任意航段提出退票,按全程退票的50%收取自愿退票费;客票部分使用,扣除已使用航段经济舱30折运价后,按80%收取自愿退票费。
上航客服电话 10105858
航空公司 舱位 折扣 退票手续费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
退票手续费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
变更费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
变更费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
自愿签转 备注
南方航空
本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销售的客票开始执行
F 200 免费 免费 免费 免费 允许 南航的YRT产品(即往返程,低0.5个或者1个折扣出票)不能改签。如果要更改时间,只能退票重新出。
1、儿童婴儿退票规定:按F/A/C舱票价计算的儿童、婴儿客票,按F/A/C舱票价计算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优惠票的退票:免收退票费。W/Y舱票价计算的儿童客票的退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收取票面价5%的退票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费;按W/Y舱票价计算的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优惠票的退票:免收退票费。

2、自愿变更:如果更改后的订座舱位与原客票上列明的舱位不相符,按以下规定办理:
a.从较高等级舱位改为较低等级舱位,按自愿退票办理;
b.从较低等级舱位改为较高等级舱位,收取舱位变更费;
如果客票航班/日期变更与舱位变更同时进行,则需同时收取航班/日期更费和舱位变更费。
c.座舱位更改后如再需改期,其变更收费按更改后的订座舱位使用条件办理
(附:航班/日期变更费是指旅客自愿更改乘坐航班或乘机日期所收取的手续费。舱位变更费是指旅客自愿从较低等级舱位改为较高等级舱位的票价差额)

3、客票变更后退票,所收变更费不退;客票订座舱位更改后如又发生退票,舱位价差费部分按新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其它按变更前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

注意:此升舱客规仅供参考,以代理人权限为准,升舱换开前请咨询客服或者提交改签申请待审核后再做处理。
A  
P 150 5% 5% 不允许
C 150 免费 免费 允许
D 130 5% 5% 不允许
W 100 5% 10% 免费 5% 允许
Z 高端经济舱优惠舱 按具体文件使用条件 按具体文件使用条件 不允许
Y 100 5% 10% 免费 5% 允许
T 90-90 不允许
K 85-89
H 80-84
M 75-79 20% 20% 10% 10%
G 70-74
S 65-69
L 60-64
Q 55-59 50% 50% 20% 20%
E 50-54
V 45-49
X 40-44 不得退票 不得变更
N/R 40%以下
B/O 其它 按具体文件使用条件
南航客服电话(020)95539 电子商务 (020)86133399 (020)28295539
航空公司 舱位 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 备注
山东航空
(适用于首次填开的未经更改的、销售日期为2011年10月11日(含)以后、航班日期为2011年10月30日(含)以后的国内客票)
F 150 免收退票费 免费变更 换开:姓名错误不能免费换开,按退票处理

1、A/D/S/R/T/E/J舱及团队规定详见《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多等级舱位销售的管理规定》。
2、用于由山航承运的使用山航国内运输客票(包括324代码确认的BSP票)航班;非山航实际承运挂山航代码的代码共享航班。
3、各舱位价格一律填开实付票价。
4、改期费、退票费、变更子舱位、升舱费等均按票面价格计算。
5、来回程、多程航班子舱位可组合使用。
6、子舱位变更,高舱位改低舱位差额不退,低舱位改高舱位补收实际舱位差额。
7、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同时进行,比较舱位差额和改期费,按高者收取。
C 130
Y 100 收取票面的5%
B 90
M 85
H 80
K 75 收票面的10% 每次按票面的10%收取改期费
L 70
P 65
Q 60
G 55
V 50 收取票面的30% 每次更改均按票面的20%收以改期费
U 45
Z 40
山东客服 (0531)96777
深航ZH
(适用于2011年9月1日(含)以后销售,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开始旅行的客票)
舱位 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费(每次) 备注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F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免费 收取票面10%的退票费 免费 收取票面5% 1、儿童\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免收退票费。
2、改期时无同等舱位开放,可以升舱至高折扣舱位,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同时进行,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同时进行,则只收取实际舱位票价差额。
C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Y 100%
B 90% 收取票面10%的退票费 收取票面20%退票费 收取票面10%
M 85%
H 80%
K 75%
L 70% 收取票面30%的退票费 收取票面40%退票费 收取票面20% 收取票面30%
P 65%
Q 60%
G 50%
V 45%
Z 40%
团体旅客退票规定: (一) 团体旅客自愿退票
团体旅客自愿要求退票,按下列规定收取退票费:
1、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
2、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以内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30%的退票费。
3、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以后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前,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
4、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5、 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团体旅客要求退票,分别按本条第1.第2或第3款的规定收取各航段的退票费。
(二) 部分团体旅客自愿退票
部分团体旅客自愿要求退票,除客票附有限制条件者外,按下列规定办理:
1、如乘机的旅客人数不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按"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2、如乘机的旅客人数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
1) 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应按团体旅客原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票款总金额后,再扣除"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2) 如客票部分未使用,应将团体旅客原付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该团体已使用航段的票款后,再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未使用航段票款总金额及"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客服电话: 400-88-95080
航空公司 舱位 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 备注
起飞前24小时 起飞前24-2小时 起飞前2小时以内及起飞后
四川航空
本规定自2011年10月14日开始出票、以2011年10月14日旅行起执行
F 200%-150% 免收退票费 免收退票费 收5% 免费更改

1.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客票全部未使用,客票有效期自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已部分使用,客票有效期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2.使用 W/X/B/U/P 舱位订座的特殊产品散客客票自愿退票:客票已使用航段按该航段Y舱全价从总票款中进行扣除。若没有剩余金额,则仅退机建费和燃油费,客票款不退。若有剩余金额时,未使用航段退票以各航段航班起飞日期为准,按各航段分别计收退票费:提前三天及以上办理退票收取该航段Y舱价 10%的退票费;提前一天至两天办理退票,收取该航段Y舱价30%的退票费;起飞当天至航班离站时间以前办理退票,收取该航段Y舱价 50%的退票费;该航段离站后提出退票,仅退机建费和燃油费,客票款不退。

3.变更后的客票如旅客要求退票,应按首次购票的客票舱位、票价及退票规定计算退票费,将最后一次客票的舱位价格扣除该退票费后的余额退还旅客,已收取的改期费不退。

4.变更旅客名字:旅客姓氏错误不得变更。名字中音同字不同、异体字、形似字、个别字偏旁差错、英文名差错(两个字母以内)需要变更的,须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向原出票单位提出,可免费变更一次,再次变更按自愿退票办理。

A 150%-100% 收5% 收10% 收10%
C 130%-100% 免收退票费 免收退票费 收5%
J 120%-100% 收5% 收10% 收10%
Y 100%-91%
T 90%-81% 收20%
H 80%-76%
M 75%-71% 收10% 收20% 收30% 每次更改收取票面价10%改期费
G 70%-66%
S 65%-61%
L 60%-56%
Q 55%-51% 收30% 收30% 收40% 每次更改收取票面价20%改期费
E 50%-46%
V 45%-41%
R 40%-36%
K 35%-31% 仅退机建费和燃油费,机票款不退 不得自愿改期 升舱
I 30%
特价:N/D/Z    

若3折(含)以上,按照该客票类别所对应的规定执行

若3折以下,实际订座舱位字母代码为YN,YZ,YD时,仅退机建费和燃油

若3折(含)以上,按照该客票类别所对应的规定执行

若3折以下,实际订座舱位字母代码为YN,YZ,YD时,不得自愿改期、升舱

W/X/B/U/P 客票类别项以下发的业务通告为准。不得自愿签转、自愿改期、自愿变更,但允许自愿退票。自愿退票见川航特殊客票规定。
J(超级经济舱) 客票类别项:YJ,票价区间:100%-80%,允许预先订座,不得填开OPEN客票,不得自愿签转,允许免费改期,退票费为票价的5%。
A(头等舱优免票、常旅客升舱) F+折扣率或F00 见《四川航空金熊猫里程奖励计划会员手册》规定
J(公务舱常旅客免票舱) C+折扣率或C00
O(经济舱常旅客免票舱) Y00
Z(经济舱签发证优免票) Y00或Y+折扣率 凭川航签发证办理,随订随售\允许OPEN\不允许自愿签转\允许改期\免费退票
团体旅客退票规定: 1.团队客票全程未使用:在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以前退票,收取客票总价10%的退票费;在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以内至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含)以前退票,收取客票总价30%的退票费;在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以后至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前退票,收取客票总价50%的退票费;始发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含)及之后提出退票,仅退机建费和燃油费,客票款不退。
2.团队客票部分航段使用情况下的退票费:应首先收取已使用航段的Y舱全价,剩余航段再按照团队客票全程未使用规定收取退票费。如没有剩余金额,则仅退机建费和燃油费,客票款不退。
3.团体部分旅客自愿要求退票,参照以上团队客票自愿退票规定执行。如果旅客退票后造成剩余旅客不成团,则剩余旅客各航段需全部补齐Y舱全价后方予成行,否则全体团队旅客做自愿退票处理。
航空公司 舱位 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 备注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
厦航
自2011年12月1日(航班日期)起执行
P 200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P/F/Y)的5%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P/F/Y)的10% 同舱位免费变更 同舱位免费变更 1、换开:姓名中名错(音同字不同)可免费换开; 所有舱位可自行升舱换开,免收退票手续费.

2、升舱:(R舱以下除外)代理人可以换开升舱(不分票种,不分OFFICE号,但新票出票后,原票起飞前两小时前必须取消PNR)。新开票使用后原票申请退票。

注意:此升舱客规仅供参考,以代理人权限为准,升舱换开前请咨询客服或者提交改签申请待审核后再做处理。
F 180
J 160
Y 100 经济舱全票价(Y)的5%
B 90
H 85
K 80
L 75 经济舱全票价(Y)的10% 经济舱全票价(Y)的20% 经济舱全票价(Y)的5% 经济舱全票价(Y)的10%
M 70
N 65
Q 60
T 55
V 50 经济舱全票价(Y)的15% 经济舱全票价(Y)的25% 经济舱全票价(Y)的10% 经济舱全票价(Y)的15%
X 45
R 40
儿童 按相应舱位规定办理
婴儿 免收退票费及变更费
厦航客服电话 8008582666 (0592)95557
航空公司 舱位 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 备注
海航集团{海航,祥鹏,大新华,西部}
2011年3月28号出票起执行
R 钻石头等舱 收取票面价5%的退票费 免费变更,不限次数 1.升舱后的客票如旅客要求退票,应先退还旅客升舱前后的舱位差价,再按客票“票价级别”或“签注”栏标注的原舱位的退票规定,根据本文件第十条中的规定以原票价计算退票费。(即:升舱部分票款全退,原舱位票款按对应舱位规定退款)。

2.(1)钻石头等舱、头等舱(含F1子舱位)、公务舱、经济舱客票及按钻石头等舱、头等舱、公务舱、经济舱公布普通票价50%计费的普通儿童票,收取票面价5%的退票费;(2)按钻石头等舱、头等舱、公务舱、经济舱公布普通票价10%计费的婴儿票,免收退票费;(3)军残、警残优惠票免收退票费。

祥鹏(8L)航空P舱不得退票;A舱是超值头等舱退票根据产品规定执行

3.客票的乘机联/航段必须按照客票所列明的航程,从始发地至目的地开始顺序使用。除以下列明的可以未按顺序使用的客票外,其它客票若未按顺序使用运输无效,不予退票。 可以未按顺序使用来回程、联程客票:公布普通票价及4折(含)以上明折明扣散客票价的来回程(含来回程各低5%的来回程产品)、联程客票(仅限未享受额外优惠的联程客票,不含另有规定的其它产品)、金鹿卡(AAA、CCCC)折中折的客票,此类客票乘机联/航段可以申请办理退票或变更航班日期的手续

注意:此升舱客规仅供参考,以代理人权限为准,升舱换开前请咨询客服或者提交改签申请待审核后再做处理。
F 头等舱
F1 头等舱子舱位
A 舒适A舱
C 公务舱
Y 100
B 90 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费
H 85
K 80
L 75
M 70 收取票面价20%的退票费 每次变更收取票面10%的变更费
M1 65
Q 60
Q1 55
X 50
U 45 收取票面价50%的退票费 每次变更收取面票20%的变更费
E 40
Z 特价舱 按产品及特价销售政策执行
V 中转联程
J 优去优回
I 提前购票
团队票退票: 1、团体旅客自愿退票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以内至规定离站时间前一天中午12:00(含)以前,收取客票价3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天中午12:00点至航班规定截载时间以前,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截载时间以后,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团体部分成员自愿退票
2、部分团体旅客自愿退票:
部分团体旅客自愿要求退票,除客票附有限制条件者外,按下列规定办理:
⑴如乘机的旅客人数不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成团人数时,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
1)单程团及全部未使用的来回程、联程、缺口程团队退票按“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2)需部分使用的来回程、联程、缺口程团队票(即来回程、联程、缺口程退单程的情况),应将团体旅客原付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该团体已使用(或需使用)航段的单程团票款后,再按“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向需退票的团体旅客收取需退票航段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⑵如乘机的旅客人数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成团人数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
1)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应按团体旅客原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乘机旅客按退票时航班开放的最低散客舱位票价计算的票款总金额后,再扣除“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2)如客票部分未使用,应将团体旅客原付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该团体已使用(或需使用)航段的单程团票款后,再扣除乘机旅客按退票时航班开放的最低散客舱位票价计算的未使用航段票款总金额及“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海航客服电话 8008768999 950718
祥鹏客服电话 4008899737
大新华客服电话 022-24903700
西部客服电话 95071095 (023)67152108
航空公司 舱位 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 备注
成都航空
本客规适用于2010年1月23号出票日起执行
T 90 收票面的5% 免费改期 1.升舱换开:3折(含)以上可自行升舱换开,当改期费和升舱费同时发生时,两者按较高者收取。名字中名(偏傍、音同字不同、异体字、形似字、英文名个别错)等可免费换开.必须是正常舱位的单程机票,两张票名字、证件、行程一致,升舱费大于变更费,新票出票前备注EI项。原编码飞机起飞前两个小时必须取消编码,不能成为误机状态;特殊备注的不能办理升舱全退。注意:此升舱客规仅供参考,以代理人权限为准,升舱换开前请咨询客服或者提交改签申请待审核后再做处理。

2.变更后的客票如旅客要求退票,应按首次购票的客票舱位、票价及退票规定计算退票费,将最后一次客票的舱位价格扣除该退票费后的余额退还旅客,已收取的改期费不退.

3.升舱:代理人可办理。方法: 重新出一张票,新出客票的行程单(如果打印)复印件或新出客票的历史记录附在原票后,原票全退.注意:须在新开客票上用EI指令注明原客票号/舱位/提出变更的次数;用REMARK指令备注原客票号码,打印新旧客票订座信息及退款信息单一同上交财务结算.

4.非自愿签转:川航与南航、东航、国航都有签转协议,如果旅客要求签转,可以在原编码中订好座位(见舱订就可以),OSI备注:川航航班取消,旅客签转,座位保留字样,并在旅客的身份证号码后面务必备注“3U”,以便于机场识别,否则机场可以不接此旅客。并给3U控制电话,确认更改.
H 80
M 75 收票面的10% 每次更改收取票面价10%改期费
G 70
S 65
L 60
Q 55 收票面的30% 每次更改收取票面价20%改期费
E 50
V 45
R 40
F/C/Y儿童(正常儿童票) 免收退票费 免费改期
K/I 退机建费和燃油费,机票款不退 不得自愿改期、升舱
A/J/Y 收票面的5% 免费改期
特价:N/D/Z 若3折(含)以上,按照该客票类别所对应的规定执行 若3折(含)以上,按照该客票类别所对应的规定执行
若3折以下,实际订座舱位字母代码为YN,YZ,YD时,仅退机建费和燃油 若3折以下,实际订座舱位字母代码为YN,YZ,YD时,不得自愿改期、升舱
往返W舱 限在原出票地办理,不得单退第一航段;也不得在前面航段未使用的情况下、单退后面任意航段。否则按全程自愿退票处理。
⑴客票全部未使用:第一航段起飞前退票按实收价的30%计收退票费,第一航段起飞后退票按实收价的50%计收退票费。
⑵客票已部分使用:按实收总票价扣减已使用各航段分别的Y舱公布标准运价后,如有余额则按该余额的30%计收退票费,剩余金额退还旅客;如未有余额则不补不退
1、改期:在未使用航段航班对应的相同舱位开放的前提下,可为旅客对航班单独或同时办理自愿改期。
⑴每次改期应按对应开放舱位重新订座,重新计算票价,补齐差额(如新票价低于原价格则差价不退),或按产品实收总价的20%收取改期费。改期费与补差费同时发生时,按较高者收取一项。
⑵改期仅限在川航直属售票处或川航指定代理人处办理,且所变更航班前后的时间间隔皆不得超过72小时。
2、变更:不得自愿变更。
1.来回程及多航段客票的退票 【1】客票全部未使用时,按照单程的退票规则分别计收各段的退票手续费;若客票已部分使用提出申退,扣除已使用航段的舱位运价后,剩余航段按照单程的退票规则分别计收各段的退票手续费。 【2】. 变更后的客票如旅客要求退票,应按首次购票的客票舱位、票价及退票规定计算退票费,将最后一次客票的舱位价格扣除该退票费后的余额退还旅客,已收取的改期费不退。
2. 团队退票: 【1】客票全部未使用情况下,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不含)之前提出退票收取票面价20%;离站时间前72小时(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不含)以前提出退票,收取票面价50% 的退票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含)及之后提出退票,仅退机建费和燃油费,客票款不退。 【2】部分使用情况下提出退票,需扣除已使用航段的Y舱全价,剩余未使用航段客票在扣除已使用航段的Y舱全价后如没有剩余金额,则不予退票;如有剩余金额,未使用航段客票退票则参照团队客票全部未使用的规定予以退票。 【3】团体部分旅客自愿要求退票,如果旅客退票后造成剩余旅客不成团,则剩余旅客各航段需全部补齐Y舱全价后方予成行,否则全体团队旅客做自愿退票处理。
吉祥 HO

自2011年9月 16日起执行
舱位 折扣 改签(不得低于50元) 退票(不得低于50元) 备注
F 150% 免费变更 收取票面的5%退票手续费 换开:升舱换开必须到航空公司办理.姓名错误不能免费换开,按自愿退票处理

客服电话:400-700-6000

注意:此升舱客规仅供参考,以代理人权限为准,升舱换开前请咨询客服或者提交改签申请待审核后再做处理。
A 头等舱子舱位
Y 100%
F/A/Y的儿童票 50% 免收退票手续费
F/A/Y的婴儿票 10%
B 92% 收取票面的10%退票手续费
L 84%
M 80% 免费更改一次,再改收取5% 收取票面的20%退票手续费
T 76%
E 72%
H 68%
V 60% 免费更改一次,再改收取10%
K 56% 收取票面的50%退票手续费
W 50%
R 44% 不得签转更改
Q 40%
P 30% 不签不改不退
S 20%
X   不得更改,不得升舱 起飞前收50%,起飞后不退
N 经济舱免票舱位    
J 头等舱免票舱位    
G 联程舱位 G舱开放的条件下,可免费更改一次 不得退票
U 经济舱自定义舱位 参见销售文件
I 团队票 参见《吉祥航空团队I舱操作规定》
航空公司 舱位 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
华夏航空
规定从2011年7月5日(出票时间)起执行
Y 100 按照票面价5%收手续费 允许免费改签一次,再改做退票处理。

允许签转。
儿童(Y) YCH50
P 96 按照票面价10%收手续费 不允许自愿变更,可办理升舱变更。二次变更按退票处理,升舱后退票费标准按升舱前舱位对应规定收取。

不允许自愿签转。
T 92
K 88
H 84
M 80 按照票面价20%收手续费
G 76
S 72
L 68 按照票面价30%收手续费
Q 64
E 60
V 56 按照票面价50%收手续费
R 50
O 45
U 40 不得自愿退票 不允许自愿签转/变更
Z 35
X 30
无人陪伴儿童(R) YCH50 按照票面价5%计收手续费 允许签转,不允许自愿变更
婴儿(Y) YIN10 免收退票费 允许签转,免费变更
军残(R) YGM50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退票,收取票面价20%作为退票手续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退票,收取票面价50%作为退票手续费。 允许签转,不允许自愿变更
警残(R) YJC50
团队 (不含中转联程团队)明折明扣对应舱位 YGXX(团队折扣) 1.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前,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
2.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内至24小时以前,收取客票价80%的退票费。
3.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内,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4. 联程、来回程客票的团队旅客要求退票,分别按第1、2、3条规定收取各航段的退票费。
不允许自愿签转/变更
中转联程(W) 中转散客:YW
中转团队:YWG
1.如使用了第一航程航段,则不允许旅客自愿退票。
2.全程未使用退票:航班离站前24小时以外按照票面价20%计收手续费,航班离站前24小时以内按照票面价50%计收手续费,航班离站按照票面价80%计收手续费。
3.如有另行规定,以中转联程运价通告为准。
4.中转团队不允许退票。
华夏航空客服电话 (0851)5499660
航空公司 舱位 折扣 旅客类型 退票手续费
起飞前2小时(不含)之前提出
退票手续费
起飞前2小时以内及航班起飞后提出
同等舱位变更 不同舱位变更 签转
奥凯BK
出票日期为2011年11月01日(含)以后、乘机日期为2011年11月01日(含)以后的客票
F 150 散客 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费 按票面价收取20%的退票费 免费变更 1)降舱:相同舱位等级之间,允许高舱位改低舱位,但差额不退;不同舱位等级之间,即头等舱变更至Y舱及Y舱以下子舱位,按自愿退票处理。
2)升舱:四折以下特价不得升舱
可以签转
C 130
Y 100 收取票面价20%的退票费 按票面价收取30%的退票费
B 90 起飞前可免费变更两次   不得签转
H 85
K 80
M 75 收取票面价30%的退票费 收取票面价40%的退票费
L 70 起飞前可免费变更一次
N 65
Q 60
X 55
E 50 不论在起飞前或起飞后提出按票面价收取50%的退票费
U 45
T 40
O 30 无论何时提出退票,只退还机场建设费及燃油附加费。 不得变更
P 50 无成人陪伴儿童 按票面价收取20%的退票费 按票面价收取30%的退票费
I YZZLC 中转联程 4折(含)以上按照相应折扣舱位规定退票;4折以下无论何时提出退票,只退还机建和燃油附加费。单航段不得分段退票。未按顺序使用则不予退票。(中转联程的折扣比例=票面价/旅程各段全价之和) 起飞前可免费变更一次
Z/J/W   特价/中转北京 按折扣对应的相应舱位办理
S   提前销售
R   超值经济双享
A   网站专享
D   往返舱 不论起飞前还是起飞后提出,客票全部未使用,按相应折扣舱位办理退票;分段不予退票
G YG 团队 1)全部未使用的团队(单段、多段及多段中的任意段),按以下规定办理:①五折以上:团体旅客自愿退票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天中午12:00(含)前提出,按照相应舱位折扣的退票规定进行办理;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天中午12:00至航班规定截载时间前提出,收取票面价5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截载时间后提出,客票作废,票款不退。如部分团体旅客提出退票,造成乘机人数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成团人数时,不予退票。②五折(含)以下,无论何时提出退票,只退机建燃油。
2)若多段团队使用其中一段后,其余段提出申退,只退机建燃油。
不得变更
V   免票 职工免票,宾客优惠票未成行可申请全退 免费变更
奥凯客服电话 022-24903464    022-23233399
航空公司 舱位 折扣 未办理值机退票 已办理值机退票 变更 备注
河北航空
本规定自2010年08月01日开始出票、以2010年08月01日旅行起执行
F 150% 免收退票费 收票面的5% 免费改期 1.名字中音同字不同、异体字、形似字、个别字偏旁差错、英文名的个别字母出错需要变更的,须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提出,可免费变更一次,再次变更按自愿退票处理。

2.不得自愿变更航程,按自愿退票处理。

3.变更后的客票如旅客要求退票,应按首次购票的客票舱位、票价及退票规定计算退票费,将最后一次客票的舱位价格扣除该退票费后的余额退还旅客,已收取的改期费不退。

4.儿童(含无陪儿童)/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 客票类别项分别为“F或C或Y+CH50(UM)或IN10或DF”时,免收退票费。
A 130%
C 130%
Y 100% 收票面的5% 收取票面的10%
T 90%
H 80%
M 75% 收取票面的10% 收取票面的10% 每次改期收取票面价10%的改期费
G 70%
S 65%
L 60%
Q 55% 收取票面价的30% 收取票面价的30% 每次改期收取票面价20%的改期费
E 50%
V 45%
R 40%
K 35% 仅退基建费和燃油费,机票款不退 不得自愿改期、升舱
I 30%
N /Z /D 3折以上 按照该客票类别所对应舱位规定执行
3折以下 仅退机建费和燃油费,机票款不退 不得自愿改期、升舱
W 往返舱 不得单独退某一航段,不得单退去程或回程。在第一航段航班规定停止办理登机手续时间前退票,按实收价的30%计收退票费,在第一航段航班规定停止办理登机手续后退票,按实收价的50%计收退票费。不允许升舱。 在未使用航段航班对应的相同舱位开放的前提下,可为旅客对航班单独或同时办理自愿改期。任一航程的航班变更需要在航班规定停止办理登机手续时间前提出,并在航班有同等舱位条件下,可以免费改期一次,且所变更航班前后的时间间隔皆不得超过30天。不得再次变更
B 中转联程 A、必须全程退票,不得单独退某一航段。
B、在第一航段航班规定停止办理登机手续时间前退票,按实收价的30%计收退票费,在第一航段航班规定停止办理登机手续后退票,按实收价的50%计收退票费。
在未使用航段航班对应的相同舱位开放的前提下,可为旅客对航班单独或同时办理自愿改期。任一航程的航班变更需要在航班规定停止办理登机手续时间前提出,并在航班有同等舱位条件下,可以免费改期一次,且所变更航班前后的时间间隔皆不得超过72小时。不得再次变更
团队票 1. 团队客票全部未使用情况下,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以前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以内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含)以前退票,收取客票价3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以后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前退票,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含)及之后提出退票,仅退机建费和燃油费,客票款不退;四折(含)以上的团队客票须用EI指令注明“不得签转更改/GV+人数”。
2.团队客票部分使用情况下提出退票,需扣除已使用航段的Y舱全价,剩余未使用航段客票在扣除已使用航段的Y舱全价后如没有剩余金额,则不予退票;如有剩余金额,未使用航段客票退票则参照团队客票全部未使用的规定予以退票。
3.团体部分旅客自愿要求退票,参照以上团体旅客退票规定执行。如果旅客退票后造成剩余旅客不成团,则剩余旅客各航段需全部补齐Y舱全价后方予成行,否则全体团队旅客做自愿退票处理。
4.团体旅客自愿退票仅限四折(含)以上的团队,若团队票价低于四折,则不得签转更改退票。
河北航空客服电话 024-88298321
航空公司 舱位 折扣 自愿退票 变更 备注
联航
适用于2010年9月20日(含)起销售,2010年10月31日(含)以后开始旅行的客票
F 150% 免收退票费
免费变更(B-S舱不得签转) 1、退票手续费计算后四舍五入至个位,且不得低于最低退票手续费50元人民币;

2、换开:姓名错误不能免费换开,按退票处理

3、升舱:需到航空公司营业部办理,客票由低舱位改高舱位而换开客票时,须在签注栏内标明原订舱位的退票手续费,即"退票手续费XXX元",办理换开客票的退票时,按票面显示的退票手续费收取

4、BSP升舱换开:必须是正常舱位的单程机票,两张票名字、证件、行程一致,升舱费大于变更费,原编码飞机起飞前两个小时必须取消编码,不能成为误机状态。
注意:此升舱客规仅供参考,以代理人权限为准,升舱换开前请咨询客服或者提交改签申请待审核后再做处理。 5、可提交升舱补差,以供应商审核后为准。
C 130%
Y 100%
儿童  
B 90% 按票面价5%收取,不低于50元
E 85%
H 80%
L 75% 按票面价10%收取,不低于50元
M 70%
N 65%
R 60% 按票面价20%收取,不低于50元
S 55%
V 50% 按票面价50%收取,不低于50元 变更按Y舱价5%的收取,不低于50元 (不得签转)
T 45%
W 40%
G 35%以下 不得自愿退票 不得签转变更
K 特殊运价 按相应舱位退票办理 变更按Y舱5%收取,但不得低于50元
X 提前预售特价 3月1日起执行 收取票面价的80% A.仅限X舱同舱变更 B.需要在原订航班起飞前7天前执行,且公能改至7天之外的航班 C.计算原理:若新旧客票X舱价格存在价格差异,差额少补多不退。另外每次变更收取100元变更费
Q 散客联程舱位 3月1日起执行 在票面订座舱位开放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一次,如需各项舱变更,按照新的订座舱位与客票实收经济舱舱位价格的差价补收票款 客票未使用,旅客要求退票的,必须按全程客票退票处理,不得对其中任意航段提出退票,按全程退票的50%收取自愿退票费;客票部分使用,扣除已使用航段经济舱30折运价后,按80%收取自愿退票费。
联航客服电话 400-610-0099      800-810-0099
航空公司 舱位 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 备注
金鹿航空
2011年3月28日出票起执行
Y 100 收取票面价5%的退票费 航班离站前后免费变更 团队票:
团队旅客在航班规定截载时间以前提交退票申请,收取客票票面价5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截载时间以后,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儿童  
B 90 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费
H 85
K 80
L 75
M 70 收取票面价20%的退票费 每次变更收取票面价10%变更费
M1 65
Q 60
Q1 55
X 50
U 45 收取票面价50%的退票费 每次变更收取票面价20%变更费
E 40
N/T/Z 折扣率不定 按对应折扣收取退票费 任何时候不允许同舱改期,升舱升至明折明扣(E-Y)且等于或高于原定舱位
J 往返无忧专用舱 1.办理退票时按旅客提出航段票面价的50%收取退票费并退还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
2.升舱后退票,退还升舱前后的舱位差价后按原付票款收取50%的退票费;降舱后退票按原付票款收取50%的退票费;
1.离站前后旅客均可以提出任意航段的自愿变更。
2.同舱位同价格可免费多次变更,同舱位不同价格变更或无同折扣舱位情况下变更舱位,则根据当时开放舱位对应价格升舱补差
V/R 中转专用舱 1 客票全部未使用:在第一段航班起飞前按整体票面金额的20%收取退票手续费;在第一段航班起飞后按整体票面金额的50%收取退票费;
2 客票已部分使用:在未使用客票的第一段航班起飞前,用整体航程的票面价扣除已使用航段的单程销售价(若无中转联程单程销售价时,扣除Y 舱全票价),并收取剩余票款金额的20%退票手续费后,余款退还旅客;在未使用客票的第一段航班起飞后, 用整体航程的票面价扣除已使用航段的Y 舱全票价,并收取剩余票款金额50%的退票费后,余款退还旅客。(余额为0 或负数则不得退票)
1. 中转专用舱客票全部未使用时:旅客提出变更,在航班有相同舱位、相同价格的情况下可免费变更,仅有相同舱位但价格不同时,应补齐票款差额,原则为:差额多不退少补;
2.中转专用舱客票已部分使用时:旅客提出变更,客票失效部分只算到中转站,有效部分按客票票面列明的订座舱位对应的变更规定办理。
金鹿航空客服电话 95071999
航空公司 舱位 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 备注
幸福航空自2009年10月30日15.20起销售的11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 Y{YCH} 收取票面价5%的退票费 允许变更
B 90 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费
H 80
L 75
M 70
N 65 收取票面价20%的退票费 每次改期收取票面价10%的改期费
R 60
S 55
V 50 收取票面价50%的退票费 每次改期收取票面价20%的改期费
T 45
W 40
西藏航空TV
2011年11月2日起(以旅行日期为准)
舱位 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费(每次) 备注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前取消定座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取消定座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前取消定座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取消定座
F 250% 免费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变更子舱位(不改变舱位等级)
1)高舱位改低舱位,按自愿退票处理.
2)低舱位改高舱位,补收实际舱位票价差额。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同时进行,则只收取实际舱位票价差额。子舱位变更后如需改期,按子舱位变更后的舱位规定执行。

变更舱位等级
1)提高舱位等级(升舱),按照票面价格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差价收取差额。
2)降低舱位等级(降舱),按照票面价格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差价退还差额。

注意:此升舱客规仅供参考,以代理人权限为准,升舱换开前请咨询客服或者提交改签申请待审核后再做处理。

A 220%
Y 100%
B 90%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M 88%
H 80%
K 75%
L 70%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40%退票费 收取20%变更费 收取30%变更费
J 65%
Q 60%
G 50%
V 45%
U   (1)客票全部未使用:收取票面价的50%作为退票手续费,余额退还给旅客;
(2)客票已部分使用:扣除已使用航段的Y舱公布票价,如有余额,退还旅客,不再另行收取退票手续费。
收取50%变更费
T  
E  
S   (1)客票全部未使用:收取票面价格的30%作为退票手续费,余额退还给旅客。
(2)客票已部分使用:扣除已使用航段的Y舱公布票价,如有余额,退还旅客,不再另行收取退票手续费。
收取20%变更费
多等级明折明扣折让产品   (1)客票全部未使用:扣除各航段明折明扣舱位公布票价对应的退票手续费后,余额退还旅客,(例:B+G联程退票,B舱公布票价*20%+G舱公布票价*40%=退票手续费。)即:
① F\Y舱收取10%的退票费;
② B\M\H\K舱位客票,收取公布票价20%的退票费;
③ L\J\Q\G\V\R舱位客票,收取公布票价40%的退票费。
(2)客票已部分使用:扣除已使用航段舱位公布票价和未使用航段公布票价对应的退票手续费后,如有余额退还旅客,即:
① F\Y舱收取10%的退票费;
② B\M\H\K舱位客票,收取公布票价20%的退票费;
③ L\Q\G\V\R舱位客票,收取公布票价40%的退票费。
1.相同子舱位改期,每次收取CNY200元改期费。 2.子舱位变更改期:
(1)客票全部未使用:重新订座,并使用"PAT:A"计算票价后与原付票价进行比较,差额少补多不退,不再另行收取改期费。
(2)客票部分使用:收取未使用航段舱位对应公布票价差价,差额少补多不退,不再另行收取改期费。
明折明扣联程产品   (1)客票全部未使用:收取票面价格的30%作为退票手续费,余额退还给旅客。
(2)客票已部分使用:扣除已使用航段的Y舱公布票价,如有余额,退还旅客,不再另行收取退票手续费。
(一)改期:每次收取CNY 200元改期费
(二)子舱位变更、升舱:S舱对应的航段不允许子舱位变更、升舱。明折明扣舱位对应的航段允许子舱位变更及升舱,收取变更舱位对应的公布票价差价,少补多不退。

团队票退票规定:

团体旅客自愿要求退票,按下列规定收取退票费:
1.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
2.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以内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30%的退票费.
3.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以后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前,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
4.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5.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团体旅客要求退票,分别按本条第1.第2或第3款的规定收取各航段的退票费.
(二)部分团体旅客自愿退票
部分团体旅客自愿要求退票,除客票附有限制条件者外,按下列规定办理:
1.如乘机的旅客人数不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按"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2.如乘机的旅客人数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1)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应按团体旅客原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票款总金额后,再扣除"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如客票部分未使用,应将团体旅客原付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该团体已使用航段的票款后,再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未使用航段票款总金额及"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昆明航空
(适用于2011年9月1日(含)以后销售,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开始旅行的客票)
舱位 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费(每次) 备注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F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免费 收取票面10%的退票费 免费 收取票面5% 1、儿童\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免收退票费。
2、改期时无同等舱位开放,可以升舱至高折扣舱位,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同时进行,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同时进行,则只收取实际舱位票价差额。
C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Y 100%
B 90% 收取票面10%的退票费 收取票面20%退票费 收取票面10%
M 85%
H 80%
K 75%
L 70% 收取票面30%的退票费 收取票面40%退票费 收取票面20% 收取票面30%
P 65%
Q 60%
G 50%
V 45%
Z 40%
团体旅客退票规定: (一) 团体旅客自愿退票
团体旅客自愿要求退票,按下列规定收取退票费:
1、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
2、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以内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30%的退票费。
3、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以后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前,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
4、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5、 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团体旅客要求退票,分别按本条第1.第2或第3款的规定收取各航段的退票费。
(二) 部分团体旅客自愿退票
部分团体旅客自愿要求退票,除客票附有限制条件者外,按下列规定办理:
1、如乘机的旅客人数不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按"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2、如乘机的旅客人数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
1) 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应按团体旅客原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票款总金额后,再扣除"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2) 如客票部分未使用,应将团体旅客原付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该团体已使用航段的票款后,再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未使用航段票款总金额及"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客服电话: 400-88-95080